時值新年,朋友間一聲新年快樂的問候,拉近了彼此間的距離。新年快樂是常見的新年祝福用語,那么這四個字能否注冊成商標注冊呢?近段時間,多件“新年快樂”商標被駁回一事便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熱議。那么你知道什么樣的名稱不能被申請為商標嗎?
據了解,一般的通用名稱,本就不該成為商標。你如類似“逍遙鎮”、“青花椒”一般的通用名稱,本就不該成為商標,更不應該讓一些企業或商家借此牟利。
一些約定成俗的通用名稱,不應該被注冊為商標。這一點,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關公眾普遍認為某一名稱能夠指代一類商品的,應當認定為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被專業工具書、辭典等列為商品名稱的,可以作為認定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的參考。”
此外,“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節日名稱本身天然缺乏商標應具備的顯著性,相關權利人不能壟斷他人對節日名稱本身所指代的含義及日期等進行非商標意義上的合理使用。
同時,節日名稱屬于一種公共資源,具有公共屬性,不宜通過注冊商標成為私權被一家獨享,否則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以上就是有關新年快樂商標被駁回!什么樣的名稱不能被申請商標的知識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