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標的申請是通過自然人或者企業單位來進行取得商標專有權的一個過程。關于商標申請人需要的到國家商標總局提出自己對商標申請的一個需求,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以后,才能頒發商標注冊證。
商標可分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聲音商標、立體商標等。申請時間在7個月到一年內,申請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國內的申請人辦理各種商標注冊事宜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二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理。
這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別是發生聯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系,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系。
在提交的書件方面,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其他的書件外,應提交經辦人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其他的書件外,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國內的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應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中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住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除外。